医疗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有其特殊性,一般分为全过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和专项事务委托代理合同。专项事务委托代理包括但不限于:
1. 代为出具《医疗案件个案分析咨询报告》;
2. 代为调查、取证;
3. 代为复印、封存病历资料或实物封存并提出相关鉴定申请;
4. 代为提起尸体解剖申请和观察尸检过程;
5. 代为参与鉴定(包括提交陈述意见或答辩书、争议要点、选择鉴定机构及鉴定专家、参加鉴定听证会等);
6. 参与并指导当事人进行协商;
7. 参与并指导当事人进行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;
8. 代为出席庭审、发表代理意见;
9. 代为申请执行。